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新老项目判断

2017-05-02 15:20:33
提出如下问题:
房产公司2015年前取得施工许可证,2017年1月商品房竣工.业主让房产公司指定的装修公司进行房子豪装,装修公司没有取得装修施工许可证,装修公司也不是房地产公司总包分包单位,请问装修公司2017年1月与业主签订装修合同,是否可认定为旧项目采用简易征收方式,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在装修业务中,承接装修业务方为装修公司,与房地产公司无关。装修公司以清包工方式提供装修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