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因以房抵债取得了1套房产93㎡,目前已办理交付,支付了维修基金,尚未缴纳契税,房产购置价为7200元/㎡,商品房买卖合同购置时间为2016年4月。现计划出售价为9200元/㎡,据说单位售房所涉及的税种较多,税负较重。烦请老师帮我核算下,这样一套房产出售出去的话,大概要缴纳多少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购买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增值税=(9200-7200)*93/1.05*5%=8857.14元。
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为:
8857.14*7%=620元,8857.14*3%=265.71元,8857.14*2%=177.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