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勘察设计合同的签订

2018-03-28 12:31:37
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属于勘察设计行业,项目多是国家投资水利方面勘察设计,项目前期工作多是我单位先行开展工作,提交成果报告后,有的得项目国家立项批复,资金才能拨付,我院才能收到设计费。这个时间有时很长,跨个几年都有可能。请问,我们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何确认收入?上述情况如何签订合同对我单位税收筹划有利?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对于收入和费用,不论是否已有货币资金的收付,均以按其是否体现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受益情况,确定其归属期。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凡的是本期已经实现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对于您公司这种情况应在发生年度根据完成进度进行确认收入,即使没有收到设计费。

签订合同时根据设计完成程度进行确认收入,前几年完成程度小缴纳所得税就少,后几年接近收到款时再确认大部分收入,这样比较好。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