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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

2018-07-20 18:19:17
提出如下问题:
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请问具体办理程序是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专项申报主要提供三大项材料,一是专项申报申请报告、二是会计处理凭证(复印件)、三是证据材料。具体建议贵公司向当地税务机关再咨询一下。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您好:贵公司进行专项扣除,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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