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生产过程中由于原材料遗撒造成污染,该部分原料只能报废。在进项税转出时是按原来进货价格计算进项税额还是按现在账上价格计算进项税额?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因此,按原来进货的价格计算转出额。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