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新注册公司,还没有销售业务,注册资金500万元,实际收到注册资金6万元,有两个股东,各出资50%。现在一个股东要进行股权转让,请问怎么操作?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7号公告 第四条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第十五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1.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2.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