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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外建筑支出计税问题

2018-11-20 20:48:05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好!A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一宗土地的合同上约定要在项目红线外修一公园,请问:修公园支出可以进入开发成本吗?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吗?这部分修公园的支出是否要交契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1、房企发生红线外支出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红线外为建设公共设施或其他工程是招拍挂拿地时的附带条件,该种情况下,红线外支出相当于土地成本的一部分;另一种是开发商为了提升红线内楼盘的品质,在红线外自行建造建筑物或基础设施。实务中各地对“红线外支出”的处理五花八门,例如江苏规定:“项目规划范围之外的,其开发成本、费用一律不予扣除。”;而湖北的文件则区分红线外支出是否与项目存在直接关联,如果存在计入成本;如果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直接联系,如为了开发商提升环境品质,则不得计入本项目扣除金额。建议贵公司再向当地税务机关确认一下。
2、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转移,应该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其中,有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按规定要缴纳契税:因特殊贡献获奖,奖品为土地或房屋权属; 或预购期房、预付款项集资建房,只要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同于房屋买卖。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纳税。贵公司可依据上述规定自行进行一下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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