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业务类型为B2B2C。
公司经营业务收入为:经由公司的系统平台收取加盟店及供应商的技术服务费,相关基于线上交易平台下订单的交易资金公司不经手(不入账管理公司的基本账户),托管给中国银联。银联直接按平台各方对应交易指令将资金直接划付给相关各方(如供应商货款、管理公司技术服务费、物流公司物流服务费、加盟店结算款等)。
加盟店面的企业类型法律形式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主要为零食(食品)的零售。
问:.作为线上系统平台,是否有文件要求绝对需要对供应商与加盟门店的交易金额是否开具发票进行监管?有无相关法律文件?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作为线上系统平台,还没有文件要求绝对需要对供应商与加盟门店的交易金额是否开具发票进行监管。没有相关法律文件规范,请咨询一下当地税务机关,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