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经营范围中有餐饮服务。餐饮服务产生的收入,对应的哪些进项税可以抵扣?房屋装修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能否抵扣?购买设备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能否抵扣?购买粮油米面等食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将部分业务外包给其他企业(外包业务为整体外包,含人工、食材采购、加工、出售服务),哪些可以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除了以上情况外,有哪些情况下进项税可以进行抵扣。以上所述都是餐饮服务对应的支出。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1、餐饮服务应以将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2、企业支付的装修费,设备款及粮油支出如果是与企业的生活经营活动相关原则是可以抵扣的。3、企业将部分业务对外外包,向外单位支付的人工费劳务费,食材采购及加工费支出原则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