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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的问题

2019-01-12 22:16:34
提出如下问题:
今年开始不是年终奖有两种计算方法了嘛,一种是沿用老的优惠政策,另一种是并入综合所得纳税,如果是选并入综合所得纳税,发年终奖的月份是需要先预缴个税吗然后年终汇缴再退?如果是的话用哪个税率呀?请教下大家88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主要是由于在一个单位内,工资高的平时就有在缴个税的,他们年终奖不并入综合所得用一次性奖金来计算划算。但是另一些员工平时工资不够缴个税,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个税要划算些,

从2019年开始,综合所得项目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0000元/年或5000元/月),再减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方为应纳税所得额。即便对于2019年发放2018年的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不给特殊政策,也不可能在不减除基本减除费用和专项附加扣除等多项扣除的情况下,就将年终奖全额作为所得直接计税。

年终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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