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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住房租金问题(需要重新回答问题)

2019-01-16 11:09:26
提出如下问题:


张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所在地是南宁,但是张三的工作地点是玉林,同时张三在玉林与李四签订租赁住房合同,则张三在进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是否可以享受住房租金扣除政策。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依据国税发2018.41号文件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进行专项扣除.贵公司这种情况原则是不能进行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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