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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补充回复 | |
专家回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从您的第二次复述看,您的赔偿款是延期付款的赔偿款,属于对方的价外费用,需要按适用税率代扣代缴增值税。 |
专家回复 | 您是因贷款利息延期付款而支付的价外费用的话,适用贷款利息的税率6%,如果是因为延期支付货款的价外费用的话,适用销售货物的税率即16%,价外费用不是统一的税率,要依据业务来确定。 |
专家回复 | 是的,按不含增值税的金额来计算所得税。 |
专家回复 | 把缴纳的税款计入“营业外支出”中,但是此部分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