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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019-01-23 23:19:43
提出如下问题:
销售方式实务问题



实务操作:公司销售模式——“预售方式”,由于货物市场价格的原因(买方急要货物,而卖方看好日后市场),买卖双方预先签订一个预付款合同,购买方按预付价格履行付款义务,卖方收到预付款后履行发货义务(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而最终货物销售价格以日后(跨月)某一期间的市场价(双方协商)为依据签订购销合同,双方根据购销合同开票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问题:销售方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什么时候?何时确认销售收入?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开具发票的时间不一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销售方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时确认销售收入,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开具发票的时间不一致,纳税义务发生时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开具发票时在增值税申报时可以填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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