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

2019-02-13 11:11:59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2018年5月在上海成立了分公司,但于2018年11月注销,请问可否在2018年汇算清缴时把分公司与总部汇总缴纳。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在2018年汇算清缴时可以把分公司与总部汇总缴纳。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