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老师,您好!
我公司有几辆老旧运输车辆,符合《京政办发〔2017〕39号》文件标准,目前财政局给的补贴款已到账。
想请教您,针对老旧车辆补贴款收入我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非常感谢您,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的规定:\"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二、根据《关于地方财政补贴不并入销售收入征税问题的批复》(闽国税流〔1995〕57号 )规定:\"从各级地方财政取得的补贴,不属于销售额中\"价外费用\"的范围,不应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综上述所,纳税人取得报废车辆补贴收入属于财政补贴,不征收增值税。
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