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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租赁增值税率在2016年4月30日前后是否有区别

2019-03-05 09:57:52
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下动产租赁业务是否有2016年4月30日前可以按照3%的征收率税务局备案后纳税的政策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一般纳税人转租其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可以享受简易征收政策。在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按一般方法计税。税率为5%.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对“取得”的定义是: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您好:没有查到这方面的税收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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