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如果我公司当年收到的财政补助50万,为预先支付的资金,计入其他收益。而该补助对应的研发费用尚未归集发生计入当年的管理费用。 问:在201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该财政补助应怎么申报?研发费用怎么申报?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贵公司取得的财政补助如果属于不征税收入范围,可以做为免税收入进行申报的。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97号文第二条第五款规定,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
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