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购买土地建厂房,土地证上注明的土地取得日期为2018年12月7日,请问我公司2018年应该交土地使用税吗?如果交,是按多长时间交?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1、依据(财税[2006]186号)规定,对纳税人自建、委托施工及开发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由纳税人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土地使用税交纳时间建议贵公司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确认,因为各地区规定是不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