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本公司属于中草药行业,从苗木的种植到成熟需要4年的时间.为促进销售,本公司实行卖苗并同时提供4年的所有的种植成本,就是每亩打包卖,合同签属的也是总的苗木及种植费用总计。这个苗木中免税的。请问这样合理吗?收入是分四年体现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自己种植加销售苗木,免征增值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相关规定,苗木种植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但是注意: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不免税,按照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苗木及种植费用免征增值税。收入分四年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