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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项目税收优惠政策

2019-03-19 16:48:38
提出如下问题:
财税2013 101号第一条“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具体指什么,另外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与棚改协议是都要有,还是有一项就可以?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一、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因此 ,从以上可以看出,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是必需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是有一样即可。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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