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在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怎么填报,有政策说明业务招待费60%计入筹建费,但是在申报的时候不知道应该在哪里填列这一块
A105000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第15行,账载金额填所有金额,税收金额填发生额的60%
在保存报表的时候提示 依然受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与发生额的60%孰低的限制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请参考以下税收文件规定,填写报表的具体细节请咨询一下当地税务机关,谢谢合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五、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
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15.第15行“(三)业务招待费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业务招待费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金额。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第1-2列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