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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土地使用权入帐问题

2019-05-13 06:54:59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拍得土地使用权50亩,价值1500万元,不考虑契税等其他成本,然后在这50亩土地上建了厂房,厂房建设成本1200万元。请问一下老师:1、按企业会计准则该1500万土地使用权是不是应该计入厂房成本。2、按税法规定是不是应该计入厂房成本(根据那条规定)。3、能不能把土地使用权价值计入无形资产进行摊销,这样就能降低厂房的固定资产价值少交房产税。如果不能请说明根据那条规定。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和a企业房产税原值的确定
《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
会计账务处理为: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土地价值必须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财税[2010]121号文件规定: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都要将土地价款并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土地价款包括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和土地开发费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文件,对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该文件第三条明确了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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