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一项固定资产未在规定期限取得发票,现汇算我将此笔折旧调增纳税所得,后期取得后,下个汇算期我调减纳税所得,这样处理正确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可以按照合同金额暂估并计提折旧,企业应当在12个月内取得发票,如果发票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且跨年度的,应在发票取得当年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对超过12个月仍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固定资产,不得继续计提折旧,已计提的折旧额应当在12个月期满的当年度全额进行纳税调增。
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