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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鉴证报告出具

2019-05-16 16:06:00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

您好!

我公司是物流运输企业,2017年11月发生沉船事故,保险公司分两次赔偿,2018年收到船赔偿款,2019年2月收到货物赔偿款。收到赔偿款后,待处理财主损益出现负数(整个事故处理出现利润)。

请教一下,我公司应于2018年还是2019年结转待处理财产损益?这个事故需要到税务局做专项损失备案和出具专项损失备案报告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一、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因此,建议您在2018年结转待处理财产损益,根据15号公告的规定企业资产损失不用备案也不用出具备案报告的,所有的相关资料都是企业自已留存备查,具体应准备的资料您参考2011年第25号公告中的相关规定。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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