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提供厂房、设备、还有主机销售配套资源,因企业自己经营困难,拟将公司承包出去,收取租金或管理费,但对外仍以原企业名义经营(如以原企业名称开票),请问:承租方用原企业账套还是新立一个账套?如果用原来的账套,原企业账套与承包企业的账套是不是就混到一起了,该如何分清各自的债权债务(特别是针对同一个客户各供应商)?账务应如何处理为好?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用原来的账套,在承包企业进入之前对各用户的债权债务进行确认。哪个时间点之前的是原企业的,时间点之后的是承租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