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家是一般纳税人,因辞退员工被员工告到劳动仲裁,在劳动仲裁结果出来前,和员工私下协商解决了,赔偿8000元,我想问下 这个情况用申报个税并缴纳税款么 计算公式是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财税[2018]164号
五、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举例说明如何计算,请您参考,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
某公司高管李先生,在公司任职14年,2019年11月依法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获得公司一次性补偿金28万元,李某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200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0000元。
问题:李先生应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析: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李先生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即:
50000×3÷12=12500元
20000元>12500元,应按12500元计算补偿金标准,李先生工作超过12年,即:
可税前扣除经济补偿金=12500×12=150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280000-150000=130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30000×10%-2520=10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