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
您好!
我公司根据上年度销售情况,在次年会无偿赠与优秀经销商一些自产产品,请问账务处理时是按照买一赠一性质,在次年该客户新购买产品的公允价值分摊还是视同销售,计入销售费用,缴纳增值税?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无偿赠送应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因此,对于企业无偿赠送自产产品,其税务处理如下:
1、视同销售时,计缴增值税: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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