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房地产开发公司A购买B公司已建设完成房屋(不符合旧房定义)并取得发票。A公司将房屋在转手卖时 土地增值税可扣除成本是否仅为购买时取得发票上的金额,是否可以按20%加计扣除,或者有什么其他扣除的费用。请老师列明政策依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A公司将房屋在转手卖时,土地增值税可扣除成本是否仅为购买时取得发票上的金额。不可以按20%加计扣除。
房地产开发企业加计扣除的依据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含地价款以及按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的登记、过户手续费)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两项内容。
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