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个人所得税

2019-06-06 10:06:28
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虽然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但员工工作期间因病住院未申报工伤,此时经协商,公司愿意为此支付60万作为补偿,此60万元是否应交个人所得税?如果应交,按个税什么项目交?交多少?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 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以上文件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您好:公司给予员工的补偿款,如果可以做鉴定建议做为工伤进行处理,这样个人可以免交个税。如果不能按工伤进行处理,那么个人取得的这部分款项就只能做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进行处理了,这样个税金额较高。或者贵公司与当地税务机关进行一下咨询。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