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老师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员工公务出差驾驶自己的车辆通行费发票以公司名称开具,发票上有员工车辆的车牌信息,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根据目前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办法,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的,如果相关的费用确实是公司使用汽车所产生的,发票也是开具给公司的,只要在规定的认证期内通过认证,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但是实务中的问题是,汽车不属于公司,进项抵扣会存有一定的风险。
因此,实务中如果公司存在私车公用的现象,需要与员工签订用车协议,可以规避相应的风险。通过用车协议去说明、证实该笔费用的产生是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真实的、合理的支出,则其进项是可以抵扣的。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