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增值税计算抵扣

2019-07-23 23:31:08
提出如下问题:
2019年5月1日,我司员工张三参加大成方略在北京的培训,按照公司规定允许报销来回飞机票2000元,请问2000元是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还是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这不属于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应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科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十一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文件规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范围,包括:1. 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 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 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 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 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 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