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例:票面金额1000万的商票,被A公司以800万买下,我司应如何做账?借:银行存款 800
财务费用-其他 200 贷:应收票据-商票 1000.对方单位花了800万买了我们1000万的票据,有合同,属于印花税和增值税的应税业务吗?如果需要给我方开发票应按哪个金额的开票?差额部分是做损失还是做费用处理更好,如何做才能允许我们在所得税税前扣除。麻烦老师给下意见,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不属于印花税的列举范围,不用缴纳印花税。
对方涉及增值税,对方提供的属于票据贴现业务,此业务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行为,对方需要给贵公司开具票据贴现的发票,凭此发票税前扣除。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