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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委托母公司进行技术软件开发问题

2019-08-17 15:17:12
提出如下问题:
全资子公司委托母公司进行技术或软件开发,请问一下1、母公司开具的开费发票子公司能否税前列支和研发加计扣除;2、对母公司的研发加计扣除有什么影响;3、当中存在什么税务风险如何规避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委托研发情形下,考虑到涉及商业秘密等原因,财税〔2015〕119号规定,除受托方与委托方存在关联关系情况外,委托方加计扣除时不再需要提供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进一步明确,委托方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全额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时按照委托方发生费用的80%计算加计扣除.同时特别强调,委托个人研发的,应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计算税前加计扣除.

母公司开具的开费发票子公司能税前列支研发可以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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