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接手企业后,以前年度涉及虚开,如何处理??

2019-08-20 13:39:20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于2018年11月份通过中介购买股权接手一家企业,现在接到税务通知:有两份2016年7月份的劳务费普遍发票50多万元,涉及虚开,要我们提供当时劳务发票的合同、实际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及经手人等资料,我们没有上手企业的股东、法人及财务的联系方式,也无法联系到他们,我们只在我们接过来账上找到这两份发票及银行汇款单,其他的没有任何资料;我们应如何办?如果证实虚天,我们到底要负什么责任??有多大的责任??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贵公司应将了解的情况如实告知税务机关,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贵公司是于2018年11月份接收这家企业,问题业务是在2016年7月份发生的,如果证实虚天,不涉及贵公司责任。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