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准备把员工工资总额中包含的工龄补贴拿出来单独发放,每半年发放一次,作为奖金发放,不再与每月的工资一块发放,领导说这样可以少交个税,是这样吗?请问发放时用什么作为发放依据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从2019年1月起实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不再“按月”扣缴,而改为按月预缴,按年汇算清缴,贵公司半年发放一次,也与当月工资合并,按月预缴,年底清缴,不会出现多交或少交的情况 。
贵公司发放奖金以自制凭证作为发放依据,自制凭证依据企业奖金制度来计算。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