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关联公司借款利息所得税扣除

2019-09-17 21:39:53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为化工企业,于19年7月份进入经营期,筹建期与关联公司借款1000万元,利率约定9%(同期金融机构无此利率),我公司将支付的利息全部用于项目建设进行资本化,我公司汇算清缴时折旧是否可以全额税前扣除?不能如何操作及相关的文件号是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如果同期金融机构无此利率,那么这个9%的利率应取得税务机关的认可,汇算清缴时折旧才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