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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购房合同之后的税务问题

2019-09-21 17:05:29
提出如下问题:
两年前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业主达成了买卖房屋交易,业主按时交纳房款,办理了房产证,该房屋用于出租,业主方按规定按期计提折旧及缴纳房产税。现因某种原因,今年通过法院判决解除购房合同,撤销房产证,开发企业退还业主已交房款,交易取消。

请问老师:1、该业主购入房屋后已经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折旧需要追溯在当年的所得税前调减费用吗?已缴纳的房产税能否申请退回?

2、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回该房屋后,再补充一份租赁合同将房屋追溯到两年前出租给该业主,以便该业主可以按原租赁合同履行出租方义务(为了实际承租方不受任何影响),那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否追溯到两年前计提折旧?如果可以,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就多交了,能否申请退回?现在补缴房产税的话,是否要交滞纳金?

谢谢老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1、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申请退回退房后的房产税。2、可以追溯调整以前年度的折旧额,多交的企业所得税可以申请退回。房产税如果延期交纳会产生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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