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1、合伙企业收到投资标的公司的税后分红利润,请问合伙企业的投资人需要计算缴纳所得税吗?投资人为居民企业不是个人。
2、合伙企业收到投资标的公司的税后分红利润,但合伙企业的投资本身是亏损的情况下,请问合伙企业的投资人需要计算缴纳所得税吗?投资人为居民企业不是个人。
3、一个合伙企业投资多个股权项目的,部分股权项目投资盈利并分红,部分股权项目投资亏损,合伙企业是合并计算盈亏结果后,盈利则投资人计算缴纳所得税,亏损则投资人不计算缴纳所得税,是这样确认的吗?同时,投资亏损是按公允价值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亏损税务机关会认定吗?投资人为居民企业不是个人。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合伙企业收到投资标的公司的税后分红利润,合伙企业的投资人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的投资本身是亏损的情况下,合伙企业收到投资标的公司的税后分红利润,这就要看合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是正或者是负,来判断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是合并计算盈亏结果后,盈利则投资人计算缴纳所得税,亏损则投资人不计算缴纳所得税,是这样确认的。投资亏损税务局是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