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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企业母公司采购原材料下发给子公司,增值税如何处理

2020-10-29 11:04:25
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公司是农业企业,下设几家子公司(全部为农业),现在母公司准备集中采购原材料来降低采购成本,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母公司付款采购,然后配给子公司,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因为我们是免增值税,所以又不想涉及增值税缴纳,有什么办法规避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母公司如果是免费送给子公司这种行为是属于视同销售行为,母公司是会涉及到增值税的。子公司可以按照市场价格从母公司处购入上述材料,这样母公司可以自行调整税额。以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您好:这种处理方式是不可以的,母、子公司间的交易需要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处理。《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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