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为一般纳税人企业,我司的正面吊发生自燃,我司自行向供应商购买配件进行修理,供应商给我司开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保险公司对我司进行了此事项的理赔,我司在进行账务处理时是否需要对购进的货物做进项转出。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企业为生产或流通购进货物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准予从当期销项税中抵扣。但这种抵扣是有条件的,即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是用于应税生产或流通的购进货物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对用于其他方面或非正常原因造成损失的购进货物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一律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
但您公司向供应商购买配件进行修理的进项税不需要做进项税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