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主业从事充电服务。2018年我公司为拓展业务,在甲公司的土地上建设房屋一幢和充电设施,充电设施由我公司经营,房屋我公司无偿捐赠给甲公司。所建的房屋无任何手续(土地证、规划证、施工许可证等),也无法完成验收(无手续,国家相关质检部门、消防部门等无法验收),我公司无售房许可证。现在我公司准备将房屋捐赠给甲公司,甲公司要求按房屋工程决算价开具合规发票,请问:我公司能不能开具发票?该如何处理?政策依据?如果是视同销售行为,就应缴纳增值税,我公司无售房许可证等资质,税务机关认可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贵公司只是没有土地使用权,房产的所有权属于贵公司,应当视同销售行为,开具房产销售发票,应按实际发生的业务开具发票,税务机关认可开具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