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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2021-04-08 19:32:38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建安企业,在重庆有个项目,预缴税款是被要求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按照不含税收入的0.01核定征收,还拿出重庆市地税2014年第二号文件给我看,我们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不属于个体户,这个税收的是否合理?不合理怎么反驳,请老师指点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贵公司这种情况国家层面没有缴纳个税的规定,现在地税系统与国税系统已经合并,不能以重庆市地税局的文件作为征收税款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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