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我公司零售电视机,促销搞活动,抽奖返顾客现金,现返还现金8000元(无发票),问:返还顾客的8000元我司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涉税方面应怎样交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不交增值税。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按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依据个人所得税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472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工业企业销售折扣在所得税前如何扣除的请示》(鄂国税发[1997]28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二、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