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有海关办理的进料加工手册,原材料进口不缴纳进口增值税和关税,公司产品是国内结转业务(进料深加工),销售收入账务处理和国内销售一样,按17%提销项税,没有进项税抵扣,问怎样缴纳增值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
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对上述应计提销项税额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外贸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将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