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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
2010-12-06 20:16:46
提出如下问题:
根据(2010)103号文件,2010年12月份开始对外资企业起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附件税:
请问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是否也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是否(2005)25号文件的对象也包括外资企业?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2005)25号文件的对象包括外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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