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要弥补前5个纳税年度的亏损,但因为当时都没有请中介机构做税收鉴定报告,现在税务局说要弥补的话就必需做税收鉴定报告,而前几年我司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税务局又没有异议,请问,税务局的意见正确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189号),纳税人在税收法规规定的亏损弥补期内,以年度实现的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须附送<企业税前弥补亏损申报表>(表式由各地自定),主管税务机关要依据税收法规及有关规定和纳税人弥补亏损台账的有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弥补。并未提到鉴证报告的规定,但该文同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所以税局意见是否正确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的规定。请问公司归属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