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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定资产问题

2010-12-28 11:01:43
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1.现在的固定资产是否没有金额限定?例如:打印机1台,640元,我是一次当低值易耗品出帐。预审时,税务师事务所要求把这个定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有这个必要吗?谢谢!

2.关于财产保险费,时期:2010.9-2011.8月,3600元/年,是否按12个月提待摊费用?我在一个月出帐可以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根据现行有效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所以企业在是否计为固定资产上有一定的认定自主性,可以将其作为一次单独成本;
2.不需要,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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