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您好!老师,请教一下,按现行的发票管理办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人和复核人未从防伪税控系统打印而加盖了个人私章,请问一下,这样的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应符合要求,按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