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有一客户,我们购买货后,工厂开票给我们,但后来工厂倒闭了,我们还有一部分货款未付,现在这个货款不用付了。退税我们已经退了,这部门不付的货款我们应该怎么进行税务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