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一肥料生产企业,属于免增值税行业,现我公司想做一个叫“钾的磷酸盐”的产品出口贸易,根据海关税目中这个产品没有退税,增值税率为17%,但是我公司出口这个产品能不能享受免税?具体政策是怎么定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我国的出口货物税收政策分为三种形式:
1)、出口免税并退税;
2)、出口免税不退税;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出口免税指免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退税指退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按出口退税率)。不退税指出口的货物在前一道环节是免税的,出口时该货物的价格不身不含税,也无须退税。
2、有关免征增值税的钾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1]113号
一、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
4.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
十三、化肥
化肥是指经化学和机械加工制成的各种化学肥料。
化肥的范围包括:
(三)钾肥。主要品种有硫酸钾、氯化钾等。
(四)复合肥料。是用化学方法合成或混配制成含有氮、磷、钾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营养元素的肥料。含有两种的称二元复合肥,含有三种的称三元复合肥料,也有含三种元素和某些其他元素的叫多元复合肥料。主要产品有硝酸磷肥、磷酸铵、磷酸二氢钾肥、钙镁磷钾肥、磷酸一铵、磷粉二铵、氮磷钾复合肥等。
(五)微量元素肥。是指含有一种或多种植物生长所必需的,但需要量又极少的营养元素的肥料,如硼肥、锰肥、锌肥、铜肥、钼肥等。
(六)其他肥。是指上述列举以外的其他化学肥料。
专家补充回复 |
| 专家回复 | 对生产企业,外购的产品符合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税。否则需有外贸出口资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产品视同自产产品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2]1170号)
一、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产品,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退税。
(一)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
(二)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三)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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